平顶山市教育督导系统信息报送制度建立
时间: 2008-08-04 16:26 来源:   

        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教督办[2007]4号)及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有关文件精神,平顶山市教育督导系统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

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要确定专门信息员负责本县(市、区)的信息报送工作。对县(市、区)督导部门报送信息的硬件配备、有关信息报送的范围、内容、数量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提高平顶山市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准备创建QQ群、建立网上信息平台,使教育督导人员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促进平顶山市教育督导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