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任 〔2008〕57号
新乡医学院:
鉴于新乡医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届满,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邢莹为新乡医学院院长;
任命毛兰芝(女)、陈兴华、刘东亮、郭志坤、原志庆为新乡医学院副院长。
新一届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五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