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莹等6人任职的通知

2008-07-25 15:09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任 〔2008〕57号  
 

新乡医学院:

  鉴于新乡医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届满,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邢莹为新乡医学院院长;

  任命毛兰芝(女)、陈兴华、刘东亮、郭志坤、原志庆为新乡医学院副院长。

  新一届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五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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