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近几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广大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 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豫发〔2008〕1号)中,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继续实施好中小学校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促使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经研究,2008年决定对农村中小学图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工作分学校自查和省督导检查两步进行。各中小学校图书馆七月、八月份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汛工作的基础上,九月份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下学校先行自查。各省辖市在9月30日前,将辖区内自查情况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联系人:韩家清,电话:65798702,66361891,13903818872,邮箱:hanjiaqing@sina.com),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于十月初组织专家组赴各地进行重点抽查和复查。
二、督导检查内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的规定,分经费投入、条件保障、规范化管理、藏书量、借阅率和使用效益等五大类别,按照《农村中小学图书建设情况督导检查主要内容》进行量化打分。
三、督导检查结束后,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教育时报予以公布。省教育厅将依据抽查、复查结果,对图书馆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农村中小学校进行表彰,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农村中小学图书建设情况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 件
农村中小学图书建设情况专项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的意见》(教基〔2006〕117号)的实施情况。
三、“两基”国检后,针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地的整改情况。
四、各地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重视程度,重点督导检查资金投入、条件保障、规范管理等。
五、中小学图书馆(室)在学校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情况。
六、中小学图书馆(室)在校园文化建设的作用发挥情况(开展读好书、用好书、荐好书活动情况)。
七、中小学图书馆(室)专职管理人员的素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