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中央确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任务的核心是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的文字工作,应该紧紧地围绕这个中心进行。
新时期的文字工作,主要表现在汉字的研究整理和文字应用管理两个方面。做好这两方面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汉字的规范化和方便社会应用。
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工作的具体内容:(1)继续研究简化汉字和整理异体字;(2)逐步建立汉字使用上的各种规范标准,如规范现行汉字的部件名称、书写笔顺、笔形排列次序、部首排检法,进行人名、地名审音定字和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制定现代汉语常用字表、通用字表和规范字表等;(3)加强汉字属性等方面的研究,为汉字信息处理制定有关的标准。
1986年以来,经过有关部门七八年的努力,上述工作有的已经完成,如《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汉字属性字典》(信息交换用)等的研制已经完成并正式颁布(发表)推行,有的工作则尚在进行中。
文字应用管理,即以消除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用字管理工作。为了落实中央、国务院的指示,1987年至1990年,河北、北京等省市率先抓了这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990年,这项工作在全国展开,一些省市出现了较好的势头。在各地相继开展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的形势下,1992年和1993年,国家语委检查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的形势下,1992年和1993年,国家语委检查了29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市迈出了关系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全局的关键一步。
目前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应切实管住计算机用字、出版印刷用字和影视屏幕用字,抓好城镇街头用字。就各个不同领域来看,工作上也各有重点,如城镇街头用字要首先抓好党政机关的招牌、标志牌、宣传标语、公告,地名、路名、站名牌,以及各种宣传品、街头广告、商店按印刷体书写的牌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