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要求,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县域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全力提升全市的教育教学水平。2008年5月5日至5月28日,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市财政、编办、部分市政府督学、特聘注册会计师以及市教育局部分科室业务骨干等组成评估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2007年度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组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2007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准确”的评估原则,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与乡(镇)长及教师代表座谈等形式,就教育改革与发展、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管理、教育管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等六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督导评估。
今年是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新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第一年,为重点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促使教育督政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焦作市2007年度的教育督政工作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联系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完善评估体系,创新评估模式和工作方式,不断赋予督政工作新的活力,以确保督导功效,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突出评估重点。
1、突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和关键,把教育经费的投入作为重点评估内容。
2、结合教师培训年活动,把教师培训开展情况和教师编制及时补充情况列为对各县(市)区督政评估的重点,进一步督促县(市)区加强和完善教师管理培训工作。
3、关注教育民生,把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纳入评估重点,继续检查落实在义务教育实施均衡师资、均衡编班政策,并针对县(市)区及城区大班额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4、继续把《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今年的评估重点。
5、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力度,督促其更加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6、评估结果出来后,将对各县(市)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公示,逐步建立经常化的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监测评估体系。
7、进一步加大督政工作的透明度,评估前在新闻媒体发布督政公告,评估结果出来后发布结果公报,公开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加大督政评估结果使用力度。
将评估结果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并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把评估结果在焦作日报及有关新闻媒体公布;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委组织部报送;作为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作为对县级政府2007年度教育工作的终结性评价;作为焦作市政府教育质量奖县(市)区发展奖的重要依据;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更新评估方法。
1、改变过去只听取县级政府汇报的方法,增加了财政、地税、人事、发改委、乡(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教育职责履行情况汇报,明确职能部门发展教育的职责和义务,全力营造教育事业发展良好环境。
2、改变由财政部门评估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的办法,从外地市会计事务所聘请两名注册会计师,专门负责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增加评估技术含量,避免部门干扰,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估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有效。
3、改变过去全面督导的办法,将各项与政府职责有关的教育工作评估合并进行,改进督导方法,减少评估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在最大程度上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的干扰和影响。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和评估结果的质量和权威。
1、坚持评估工作责任制。评估前专门召开培训会,对所有评估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张丙辰与所有评估人员签订了《督导评估责任书》,明确提出评估人员“八不准”和县(市)区接待“八不准”,严肃评估纪律,维护督导形象。
2、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评估标准,严禁打“人情分”、“关系分”;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切实保证督导评估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3、设立监督组对整个评估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在查阅资料、审核数据和评估打分等环节中严格把关,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接受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在评估工作结束后,由监督人员对评估结果当场签字认可后交工作人员封存,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评估结果的权威。
4、坚持督导检查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把督导评估作为深入基层调研,宣传教育政策,指导学校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扩大教育影响的机遇,以确保做到督而有力,督而有威,督而有效。
在近30天的督导评估过程中,评估组的各个同志按照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张丙辰同志签定的《2008年教育督政工作人员责任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准确”的评估原则,严格遵守评估纪律,“日求三餐,暮求一宿”,坚持“下县不饮酒,同城不就餐”,克服生活、饮食等诸多不便,攻坚克难,力排干扰,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督导评估任务。目前,工作人员正在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对评估结果认真进行统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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