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2008-10-09 10:58 【浏览字号: 来源: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现将《河南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河南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化教育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相关资源,有效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工作的意义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课程改革的深入,以信息化为特征的电化教育越来越深入课堂,对促进教学改革,服务课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现代化、信息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省电教系统长期以来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应用研究和指导、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已成为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依托,成为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的一支主力军。但是,目前还有部分地方存在电教机构不健全、电教设施设备使用效果不佳、课堂教学指导不够深入、管理亟待规范等诸多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
    推进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是教育系统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发展远程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新时期教育工作新的、更高的目标。通过对市、县级电教工作的考核评估,有效整合各种资源,规范管理,发挥电教系统优势,提高整体效益和质量,推动我省电教工作朝着机构健全,管理高效,资源优化,活动丰富的目标健康有序发展。
    二、考评对象
    各市、县级电教机构。
    三、考评内容
    (一)组织管理和机构建设
    1、组织管理:大力开展电化教育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电化教育纳入教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相应的专题规划和计划;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管理,提高电教工作效益;要定期对电教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人、财、物和政策等方面对电教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2、机构设置:市、县级电教机构是代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电教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从事电化教育管理和研究的教育事业单位,是独立设置的具有教学性质的教育机构。市、县级电教机构名称原则上应为电化教育馆(中心)。市、县级电教机构是本地区电化教育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和技术支持与服务中心,也是当地教育信息化的网络中心和基础教育的资源中心。
    3、人员配备:电化教育融现代教育理论、现代媒体传播技术和网络技术(即现代信息技术)于一体,具有多学科的复合型专业特点,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发展电化教育,需要不同的专业人才。各级电教机构应合理配备专业人员,把具有管理、教研、技术服务等不同专业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电教机构中。同时,应注意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使之一专多能,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4、经费保障: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核拨电教经费,确保电教事业发展。
    5、电教设施设备: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电教机构有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办公场所和软、硬件设施、设备。
    (二)资源建设与应用
    1、资源建设是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级教育部门应以省电教馆的电教教材建设为龙头,建立一支遍布全省的电教教材策划、制作、研发及发行队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发一批具有我省特色的既能很好的把握课改新理念又符合一线教育教学需要的电教教材,达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同时应做好电教教材的推广与使用,把资源服务于教学的宗旨落到实处。
    2、资源应用:市、县级电教机构应建立健全资源应用的激励机制,促使资源进教案、进课堂,进学校、进家庭,提高资源下载率、教师使用率、学生上网率。
    3、教育电视资源:有教育电视播出机构的市、县级电教机构,要加强职能转变工作,实现 “天网”(无线、有线电视)与“地网”(互联网)的有机结合,扩大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传播和应用。
    (三)网络建设与管理
    1、组织与管理:市、县级电教机构中应设置有专门的资源建设与网络管理部门;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网络管理人员和专兼职信息、资源编辑人员;制定有计算机互联网络(含城域网、校园网)及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具体工作实施计划;有健全的网络管理、信息采编发布等规章制度。
    2、硬件设施:市、县级电教机构中应建有网络中心机房,配置有基本的、满足工作需要的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等网络设备和必要的空调、消防、监控、安防等机房辅助设备。
    3、网站建设:市、县级电教机构应能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基础教育资源网、内部办公网,以及培训、远教等其他业务子网等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管理任务。
    4、资源平台建设:在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电教机构应完成市、县基础教育资源网与河南基础教育资源网的对接和联网工作,达到平台统一、用户认证(包括实名认证)管理统一、资源检索统一,资源存储以省级为主,市、县为辅,不重复投资,实现共建共享。
    (四)教学应用与研究
    教育教学应用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直接目的。市、县级电教机构在应用方面应做好四件事:一是做好与思想理论、方法密切相关的潜件建设,它决定着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的方向,直接关系到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与本地教育信息化建设环境、教育对象以及教育内容相适应的信息化教育模式;三是必须提高人们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基本技能;四是在不同层次上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并将其作为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的主要任务。
    1、工作规划:建立阶段和长效的教学应用与研究规划是做好教学应用与研究的基础。市、县级电教机构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研究计划,并在教育教学中得到落实。
    2、课题:科研是先导,课题是引领。市、县级电教机构应确立可行的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研究的课题,建设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专职研究队伍,完善保障教学应用与研究工作的措施。
    3、活动:市、县级电教机构应经常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研究活动,注意提高活动的实效性,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学应用与研究活动。
    4、指导队伍建设:教学应用与研究指导队伍建设,是提高应用与研究质量的关键。市、县级电教机构要建立一支由校长、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共同参加的教学应用与研究指导队伍,确保教学应用与研究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以及指导的权威性。
    5、深入教学一线:深入学校、课堂听课,这是研究人员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的一种有效途径。市、县级电教机构应制定专门的教学应用与研究人员听课计划,要有量化指标。
    (五)业务培训
    1、市、县级电教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学习,包括在职进修学习和参加省、市级的专业培训。
    2、市、县级电教机构专业人员要从技术到教学、从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三种教学模式到应用研究逐层进行系统培训。
    3、市、县级电教机构要建立适合多层次进行教育技术培训的基地,严格培训档案管理和流程管理,形成规范有序的具有激励性的培训、教科研管理机制。
    (六)技术指导与服务
    市、县级电教机构要保证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要加强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在组织上保证有一定的技术服务人员负责辖区内学校软、硬件的技术服务工作;要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配套设施,使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相结合;要制订本地的技术服务人员、设备、维护等管理制度;要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实施中小学电教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要指导学校规范使用电教设施设备,降低设备故障率;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回访。
    (七)其他工作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电教工作计划,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与交流,积极参与省电教馆统一组织的各类教学、研讨、培训、技术指导和调研活动;市、县级电教机构应认真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三、考评组织
    电教工作的考评,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标准的制订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考评办法
    1、各地、各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请按照《河南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见附件2、3)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
    2、各省辖市电教工作的考评由省级考评专家组负责;县级考评由各省辖市负责,省级考评专家组进行复核。
    各地应将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纳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省教育厅在每年年终向全省通报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并对考评先进单位予以奖励。
    对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时间安排与要求,随后由省电教馆印发。

附件:1.河南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2.《河南省省辖市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3.《河南省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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