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至24日,三门峡市组织20人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分别对所辖六个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2007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此项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得到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的关注和重视,有关领导分别参加了对部分县(市、区)政府评估情况的反馈会议,市委组织部每年把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之中,有力促进了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督导评估组共抽查了18个乡(镇、办事处)、38个行政村(居委会)、106所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乡镇成人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查阅了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的财政、教育、国税、地税等部门及乡镇财政支付中心、乡镇中心学校的有关教育经费的账目情况。督导评估组成员在全面学习研究省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领会文件精神、理解评估内容、掌握评估标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评估工作。一是统一评估程序。即:随机确定抽查的乡(镇、办事处),四个组同时开展工作(一个县城组,三个乡镇组),汇总评估结果,向县级政府初步反馈评估情况;二是严格评估标准。对评估人员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岗前培训,每位评估人员从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身体状况等方面均能胜任此项工作,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认真,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圆满完成评估工作任务;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复查评估中,对每位评估人员都进行了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领导不能陪同,每个组最多1—2人负责联系即可。有关局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具体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否则,查不清的反馈时按不达标认定;四是认真汇总评估结果。评估人员白天下乡,晚上汇总数据,形成三门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五是初步向县级政府反馈评估结果。在对县级政府反馈时,一律不说成绩,全部按照评估组汇总的《三门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反馈意见》进行逐条反馈,反馈的问题详细具体,使县级政府心服口服;六是在此次评估中,首次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专项经费进行了检查,对2007年1月至12月份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开支票据进行核查,促进了县级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
实践表明,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促进了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整体协调健康发展,促进了三教统筹和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了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一步,三门峡市将加大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督导工作力度,促进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从而促进全市教育工作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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