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 2008-04-16 09:3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虹口区教育局从2005年下半年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了“一校一章程”的创建活动。全区117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含区业余大学、教师进修学院、职校等)在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校教代会审议的基础上,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学校的章程进行了审定。目前,全区所有学校均已拥有自己的学校章程。
    虹口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章程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虹口区的学校章程建设一直受到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历任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求学校按照《教育法》,建立自己学校的章程。教育局局长多次出席区“学校章程建设研讨会”和“学校章程建设报告会”。在《虹口区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中,强调要“发挥区教育督导室的作用,开展学校章程制定和评审工作”。领导的高度重视、坚定支持和鲜明态度,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稳步推进。
    (二)组建队伍,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在区域范围内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必须有一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的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机构队伍。区建立了学校章程核心研究小组。核心研究小组中有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博士和司法局的干部,教育局领导和区政府督导室干部,还有依法治校成绩突出的老校长,以及热心学校章程建设的第一线老师等。核心研究小组经常集中讨论,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不断调整策略,将章程建设工作有效向前推进。
    (三)舆论先行,营造章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在章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十分重要。虹口区运用区的《教育简报》、《教育督导信息》和《教育专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北郊高级中学和五十二中是区内较早制定学校章程的单位,区教育督导室安排这3所学校的校长谈对章程建设工作的认识和做法,并在信息媒体上发表,同时,把学校章程编制的辅导报告、学校章程建设的相关信息等及时在区内媒体上披露,在全区形成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方法。为了分步有序地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督导室首先从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中挑选校长办学理念比较先进、学校各方面基础比较好的学校作为章程建设的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指导。然后,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这几个学校的做法,让其对其他学校产生辐射作用,带动各校开展章程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区教育督导室先对参与《构建区域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组的50多所学校进行培训,半年以后,再组织其余的学校进行第二次大培训,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五)按照程序,顺利完成章程制定
    学校章程制定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才能让广大教职员工熟悉、理解、认同学校的办学宗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培养计划,以及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章程的制定更加符合学校的实际。其主要程序是:1.由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工作小组,负责章程的调查研究及起草工作;2.起草工作小组拿出草案并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把章程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3. 章程修改稿在充分听取意见后,交由有关决策机构审议;4.将审议后的修改稿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5.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章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如果学校章程未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按照程序一般不予报批。
 
(来源:上海市教育督导简报2008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