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山东在全省启动并开展了以市级为重点的对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在全省形成了市、县、乡逐级督政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推动了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山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受到了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一是国家教育督导团及时给予有力支持。2004年4月,山东组织开展第一次督导评估活动,国家教育督导团就派3位国家督学赴山东考察指导。2005年9月在全国沈阳督导会议上,印发交流了山东的经验材料,郑富芝主任在会议讲话中对山东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同年,《教育部简报》、国家教育督导团主办的《督导与评估》刊,宣传推广山东经验。二是山东的经验做法特别受到了陈至立国务委员的充分肯定。2006年6月,陈至立同志考察了山东教育工作。6月22日,陈至立同志在审阅了《山东省开展对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的材料后批示:“山东省在充分发挥督导评估作用,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请小娅同志阅,并推广其好做法 。”三是山东的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得到了山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科教文卫委有关领导每年都参加督导评估活动;将督导评估报告印发“两会”代表。早在2004年11月,时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同志就做出批示,对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要求做好教育和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省、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连续几年来,全省17个市每年绝大多数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分别做出批示,对本市的督导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几年来,山东省教育厅每年都将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列为全厅的工作重点,做好各项筹备工作,重要问题厅长办公会进行研究,齐涛厅长统筹协调拍板作决定,具体工作分管副厅长靠上抓;督查过程中厅级干部全部参加,各有关处室也积极参与,在省教育厅和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了以督导为总抓手,以督导的结果为重要依据,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局面。
二、山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创新与突破
山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在多方面有所创新与突破,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一)在省域内建立了逐级督政制度 。山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基本运行机制包括:组织领导→市、县自查自评→省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处理和运用→督导整改。即督导评估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进行,每年由省政府办公厅行文转发督导评估实施意见和督导评估方案,统一做出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省组织由省督学、省督导员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70多人的督导评估团,分几路,由省人大、省政协和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厅局的有关厅领导担任各督导分团团长,集中半月左右时间,对全省17个地级市统一进行督导评估。督查过程中,严格随机抽样,各项数据指标、情况,从市、到县、到乡、到学校,逐级核查验证、打分,最后根据逐级核查验证的结果,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做出定量、定性评价。督导评估的结果通过多种措施充分运用。对督导评估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整改。这样一个运行机制,起到了市、县、乡三级政府联动、部门联动、逐级督政的效果,从而率先在一个人口大省、教育规模大省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逐级督政制度。
(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总体发展水平和年度发展2类指标。山东对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内容,围绕政府应履行的教育职责和教育工作重点难点确定,近期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职业教育等;督导评估标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督导评估指标的设置,充分考虑先进地区和基础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为有利于充分调动处于不同层次和水平地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设“总体发展水平指标”和“年度发展指标”2大类,用总体发展水平指标测度政府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用年度发展指标测度其年度工作发展提高的幅度。实践证明,设置2类指标,起到了对各地全面推动的作用。先进地区既注重在发展水平上保持先进,同时,对年度发展提高幅度也十分关注;而基础较薄弱的市,虽然在发展水平上比不过先进地区,但却可以在提高幅度上努力争先,取得好名次,从而受到鼓舞,树立信心,更加努力争先,加快缩小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三)验证法与督导评估相结合,并严格督导评估程序。一是在大面积、大范围督导中首次成功运用验证法与督导评估相结合,对督导对象既进行定性评价,又做出定量评价。实践证明,量化的结果直观,便于比较,对被督导对象具有更加明显的激励作用。二是重视自评。以自评为基础,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力求自评与督导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将各年份的督导结果作为下年督导的基础,相关数据上下级之间、各年份之间,要相互衔接、吻合。为促进自评结果的真实性,省对各市督导评估采用了公布“自评计分虚涨度”的办法,制约和促进据实自评。三是在验证法中引进“自评可信度”,运用数学方法,处理评估信息,进行量化计分;同时,改进评估信息搜集办法,采用“自评纪要”和“督导评估纪实”、双方签字确认等办法,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使评估信息与评估结果更具客观性、可信性。四是实施严格的督导评估程序,规定必须按确定的程序实施督导评估,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自行变更程序。严格的程序,有力保证了督导评估的公正性,增强了督导评估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多种措施处理督导评估信息和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山东设计了一系列的自评与督导评估汇总表,尽可能保证将评估过程中搜集到的事实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来,作为评估计分和查考的依据。评估活动结束后,在督导团集中汇总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进一步深入做出总结分析,形成可靠的、有说服力的督导评估结果。对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采取5项基本措施:一是公示:评估结果在正式公布之前,向各市公示,接受质询,加强沟通,进一步确认督导评估结果的准确与公正。二是反馈、公布:经公示确认督导评估结果后,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各市印发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向市、县(市、区)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公布全省督导评估结果;随后在省委主办的《大众日报》、省政府主办的《山东政报》和教育厅主办的《现代教育导报》、教育厅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布。三是“两会”发布:在每年的省人大、省政协会议上,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会议参阅材料,印发“两会”代表。四是纳入政绩考核:不少市已建立了这一制度,将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五是跟踪督导整改。省对各市督导整改情况跟踪督查、通报;在督导评估方案中设置整改指标,对上年督查中发现的需整改的问题逐项核查、打分,并计入评估总分。
(五)建立切实可行的督政保障机制 。一是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重视、支持,提供了领导保障。二是省人大颁布了《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督导评估方案和督导评估报告,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三是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督导评估方案、办法、程序,提供了有效实施督导评估操作的技术性保障,使督导评估结果有科学的评估方法、技术作为支撑,增强了科学性和可信度。四是建立高素质的督导评估队伍,提供了队伍保障。省政府聘任了省督学,省教育厅从教育财务、教育管理等专业人员中聘任了省督导员,并坚持在实施督导评估前集中学习培训,加强了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五是将督导评估活动经费列专项支出,提供经费保障。省级督导评估活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省负担,限制被评估单位领导陪餐、陪查,有利于保证督导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山东对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取得显著成效
(一)搭建了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平台。山东对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搭建了省、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室共同参与教育督导的平台,使教育督导成为全省上下关注的热点,营造了教育督导的良好氛围。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积极支持,派人参加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活动,全省形成了上下级政府联动、有关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发展教育的大氛围。
(二)促进了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截至2006年末,全省在县域内统一了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县(市、区),由2002年的24个增加到85个,其余县(市、区)均在县域内乡镇间统一了工资标准,即全省已解决了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执行多个标准的问题;将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县(市、区)由2002年的20个增加到119个。
(三)促进了教育投入。一是预算内教育拨款逐年增加。2003年至2006年,全省17市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6亿元、20亿元、37亿元、42亿多元,增长数额逐年加大,3年累计增加了115亿元。二是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不断加强。2003年至2006年,全省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由88%提高到105%,年征收额由17.66亿元增加到33.80亿元,拨付用于教育数额由15.33亿元增加到31.74亿元。2005年还在全省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2年累计征收13.56亿元。三是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稳步增长。在2003年以来每年综合督导抽查的33个县(市、区)和66个乡(镇)中,农村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最低拨款标准的县(市、区)数和乡镇数,由2003年的各占11.94%、31.34%,提高到2006年的各占60.61%、63.64%,成倍增加。四是教师工资收入普遍有较大幅度提高。与2002年相比,按全市统算,到2006年17市农村教师月均工资增加都在260元以上,多数市在450元以上;17市中农村教师月均工资超过千元的市由2002年的6个增加到15个;全省140个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月均工资已全部达到或高于国家必保工资标准(2002年全省有49个县市区达不到国家必保工资标准)。
(四)危房改造和学校安全工作受到重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工程稳步推进。
(五)出台了一批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督导评估工作文件。从督导评估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评估结果的处理、应用,到督导整改,经过4年多的不断完善,整个督导评估过程形成了督导评估方案及实施方案、督导评估汇总表、自查自评汇总表、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督导评估纪实等一整套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文件、资料;编著了50多万字的专著《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督政制度的探索》,2006年12月由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撰写形成了一批督导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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