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香港的教育督导
时间: 2008-02-26 10:24 来源:   

  --赴港考察报告 屠鉴臻

   这次随省教育督导室去了香港一趟,主要是考察香港的教育督导现状。来去共八天,实地考察实为四天,但时间虽短,收益却不浅,现将所了解的香港教育督导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香港的教育督导工作亦是在教育署管理下进行的,其总督学为教育署署长助理,所有督学均属公务员,机构名称为"督导视学处",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原为11个),署内现共有78名各级别的督学办公(同一室内)。全港共有200余督学在各级教育机构工作。其督学的职位亦和其他公务员一样,通过考核录用,只不过强调"必须上专业课四年之上"。(因其督学的小组主要依据学科分)在任职期间,亦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一般为晋升为某一机构或某一地区的主管),其福利待遇一切与其他公务员一致。
二、工作特点
    现香港的督导工作与1993年(笔者曾赴港学习)时比,有了较大变化,那时的香港督学们是以个体活动为主,每周五天工作日,有二天到自己学区的学校内进行"视学"(主要是听本学科的课堂教学)三天在本工作场所(有办公室、教室、制作室各一间)钻研教材,制作教学具(包括电教上各项制作)研究教法,接受教师的咨询,培训教师,(有时直接为教师上示范课),从某种意义上就相当于我们这儿的学科教研员(甚至含电教教研员工作),主要是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高学科教学质量而设立的"服务性"岗位,担任此职位的人员确是本学区内某一学科的权威,凡任何一所学校要解除与某一教师的聘约,均需该学区该学科的督学签署意见,若督学认为该教师能胜任学科教学,学校则不得辞退。故而当时教育署内的督学们人数较少,且分布在各相关的处室内,兼任其他工作,而各学区内的各学科的督学则较多。如今则以"质素保证视学"(即相当于我们对学校进行的"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为主,此项工作自98年开始进行运转,正处于不断探索与改进之中。
三、有关概念
    1、何谓"质素保证架构"
1997年9月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即香港教育决策机构,自1984年成立)出版了其第7号报告书,提出设立"质素保证架构",以便为香港的孩子提供优质的学校教育。为此,香港教育署参考了本港及外地的相关经验,引入校本管理的优点设计了"质素保证架构",其主要特色为:a.制订一些适用各校、公开的客观的表现指标。这些指标则以《香港学校教育目标》为基础,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素的工具;b.架构以互动和具透明度的质素保证程序为基础,即学校自我评估和质素保证视学;c.在制订架构时,已考虑到现行的质素保证工作和校本管理,同时也顾及其传统的价值观和各校不断转变的需要;d.在这架构下,教育署一方面以伙伴方式为各校提供支援,另一方面藉监察给予学校压力,务求在两者间取得平衡和协调;e.设立架构的目的,是透过学校改善和问卷达致优质学校教育。
    2、所谓优质学校教育
a.在明确的问卷制度下,以有效率和具成本效益的方法,达到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期望,满足社会的需求;b.在各教育范畴追求卓越;c.前线教育工作者可选择最合适的教学和学习模式,以满足个别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的需要;d.多元化的教育体制,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3、何谓"质素保证程序"
实为三个层面的评估与分析:a.学校的自我评估,每学年结束,写一份"周年报告",供家长阅览;b.教育署进行的"质素保证视学",并将视学报告公开(且每学年结束,需撰写综合性分析的周年报告,也向社会公布);c.为确保上述程序的恰当与中肯,教育署会邀请本地及海外的专家检讨香港学校的整体表现及"程序",并向公众发表检讨报告。
四、具体操作
    1、质素保证视学的目的:a.向学校提出优点及指出需关注的事项,以协助学校制订未来发展的路向;b.教育署获得更详尽的资料和向学校推开质素改善的成功经验;c.让政府和公众知悉本港教育质素的现况。
    2、质素保证视学的主要特点:a.采用总体视学模式,取代分样视学模式(如上述);b.使用公开的视学程序;c.向与学校有关人士(非教学人员、家长、学生)收集资料及意见;d.运用公开的评核工具来衡量;e.视学队伍会加入经验丰富的前线教育工作者和业外人士;f.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以便学校根据视学结果及主要关注事项,订出改善与发展方向。
    3、质素保证视学的步骤: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视学前的安排;a.12周前通知学校;b.向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发调查问卷;c.收集分析学校文件和资料;d.拟订视学计划,通知视学队伍成员(约15人左右);e.视学前的探访;f.和家长会谈。第二阶段:学校视学(视学校类别、规模分别为3-5天),a.细阅学校进一步提供的文件;b.观察上课及其他学校活动;c.与校内成员讨论;d. 抽查学生的习作;e.口头反馈。第三阶段:视学后的安排,a.一周中向学校口头报告主要结果;b.三周内视学报告初稿寄送学校;c.三-六周内,学校对视学结果作书面回应;d.七周内向学校发出正式视学报告;e.学校向家长印发视学报告摘要。第四阶段:学校的跟进计划,a.四个月内学校制订未来发展及改善的跟进计划;b.校董会须监督跟进计划的执行情况,教育署会按实际情况提供意见。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在视学组向学校校董会主席、教育署分区办事处代表、全体教职工口头报告时,校方可核对报告中有关资料,如有失实,视学组应在书面报告中加以修正,但视学判断(即结论,分优良、良好、令人满意、未必理想四等)不得更改。
    4、视学后的赏罚(奖惩):a.表现良好的学校会获得嘉许及表扬(含学额派位);b.对持续表现不佳的学校,教育署署长会议依据《教育条例》所赋与的权力,采取适当的行动。
五、表现指标(即我们的评估细则)
    1、指标的分类:共分四大范畴(相当于我们的四项A级指标):a.管理及组织;b.教与学;c.校风及给予学生的支援;d.学业及学业外的表现。
    2、指标的内容:根据四大范畴,又分别列出"范围、重点、内容、关注项目"(即相当于我们的B、C级指标和要点)具体而详尽(鉴于内容过多,恕不详析),然多数为"质"(即定性指标)少数为"量"(即量化指标)。
    3、指标的用途:a.为学校自我评估提供工具;b.质素保证视学时的主要依据;c.让背景相近的学校互相比较;d.为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提供个别(每所)学校在各方面表现的资料。
六、几点启示:
    1、"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除上述文中已可窥一斑,还可从其"质素保证视学的得益者"中可见:a.学生从质素保证视学带来的学校改善中利益;b.校监、校董、校长、教师其他教职员,可从视学提供的意见及建议更了解学校各方面的表现及有待跟进的关注事项;c.家长对学校提供给子女的教育质素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更多的参与;d.为学校教育制度提供有关学校表现的基础数据,有助政府制定改善学校教育质素的政策。可谓无论从架构的设计、指标的拟订、操作的程序,还是评估的目的与结果的运用均将"以人为本"贯穿其中。
    2、公开性强,透明度高。无论是表现指标,还是学校评估结论、视学的报告均已上网;若有人从网上看到报告摘要认为还不清楚,亦可到教育署去查阅原文,视学过程中还聘业外人士参与等。故而引导全社会来关注学校教育,而这样做,也就使得每所学校就从自身生存的需求来讲,也不得不去想方设法改善和发展。
    3、"督学"的功能发挥明显。整个视学的过程,无论前、中、后哪个阶段,始终把握提高"优质学校教育质素"的目标,特别在校视学中,更是抓住了课堂教学的主要阵地,且给予充分的"支援",从而获得学校、教师的称誉和欢迎。
尽管香港与我们存在着体制上的不同,教育经费的差异大等具体情况,但就香港的教育督导开展的"视学"活动还是能予以人借鉴。
(来源--苍南教育督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