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在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市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的路子。其中,以下几方面值得思考和总结:
一、政府牵头,部门协调——搞好督导的前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 2003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通知》落实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为全面落实督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每年督导前,我们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请分管市长和分管秘书长出面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确定督导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工作方案,将评估指标分解落实到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等市直部门,明确相应职责;反复召开不同人员参加的工作会、研讨会,征求各方面意见,深入宣传发动。同时,在组建督导评估队伍时,我们注重组成人员的多样化,从各有关部门选拔精兵强将加以培训,并充分发挥兼职督学的作用,形成一支综合素质高、凝聚力强的督导队伍。
实践证明,由政府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地参与督导,既是被督导者,又是督导的主体之一,是搞好督导评估、确保督导实效的前提和保证。
同时,我市人大、政协也对教育督导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领导参与督导的全过程,提高了督导的权威性。
二、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搞好督导的关键
为了保证督导结果准确、可靠,不走过场,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县市区督导评估采取验证法。主要是核实县市区自评情况和计分的真实性。到乡镇、学校主要是落实分解到乡镇、学校的有关数字的真实性。如果抽查认定其自评的结果与市抽样评估的结果一致,就认可被评估单位的结果;如果认定其自评不真实,就通过可信度,对被评估单位的量化计分予以调整。验证法验证的是被评估单位自评结果的真实性,使基层改变了对上级督导检查的态度,保证了综合督导评估实际效果。
二是采用双方签字法。在督导评估过程中,督导评估人员对每一项评估指标,都认真填写督导评估记实表,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双方都要履行签字手续。从而有效避免了事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争议,也强化了评估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严明督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我们制定了《督导评估人员工作纪律》。凡经市确定抽调的督导评估人员,不管哪个单位的,必须服从市教育督导室统一调配,按时参加集体或小组的活动。未经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何人都不得擅离职守。督导评估期间,任何人不得参加与督导评估无关的活动等。这些规定确保了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兼顾难点热点——搞好督导的根本
为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解决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在近几年的督政工作中,我们都结合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对部分二级指标进行修订补充,适当加大相关指标的分值和权重,突出了校园网络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控制初中学生辍学情况等几项工作。例如,烟台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每年工作要点的第一条就是学校安全。为了提高各级抓安全工作的意识,建立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文开展了“烟台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烟台市安全文明校园”的检查验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学校经验收合格后,烟台市教育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烟台市安全文明校园》匾牌。为提高各级对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重视程度,我们在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对县市区每成功创建一所“烟台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结果加1分。实践证明,这项指标尽管分值不大,却凸显了督导的导向作用,达到了推动重点工作的目的。
四、跟踪回访,狠抓整改——督导取得成效的保障
每年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束后,我们都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主要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不加掩饰、毫不保留地全部反馈下去,促使县市区加大整改力度。针对督导中发现的全市面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专门制订整改方案,下发有关文件,提出整改意见。2004年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保证教育投入加强教育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2005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我们不断加大对整改内容的复查和回访力度。有关领导分工包片,对整改情况直接检查。同时我们邀请市人大、政协就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情况深入到县市区开展检查回访,从而有效促进了各项整改项目的落实。
经过几年的实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教育督导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许多地方和部门由原来的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抵触转变为现在的积极欢迎;由原来的怕上级督导,转变为现在的积极配合、协助督导,原来想隐瞒的问题现在不隐瞒了,原来不敢说的话现在敢说了。财政部门通过督导发现,各级在教育投入、教育资金的管理使用上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对教育督导的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力推动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一是“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得到完善。中小学财务全部由县级统一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县域内统一标准、按时发放。二是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大幅提高。全市2006年度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2005年度增长17.84%。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欠征、欠拨的现象大为减少。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生均公用经费由2004年的1650.23元、38.89元,增加到2006年的2402.49元、78.09元。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尊重和关爱每一个学生的理念深入人心。四是职业教育发展迅速,职教集团建设初具规模。全市组建了建筑、汽车、电子信息、现代农业、黄金、数控技术、船舶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11个市级职教集团。43所职业院校、160多家企业参与,通过“订单培养”方式为企业培养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2006年,全市职教集团与合作企业签订2007-2009年各类人才培养计划18.5万人,为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初步显示出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的优势。
(稿件来源--教育部督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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