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访教育厅厅长蒋笃运

2008-09-30 18:46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日报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3月20日,记者就当前群众特别关心的教育公平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他开门见山地亮出自己的观点。

    他介绍说,近几年,全省新增教育经费80%用于农村,促进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高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2005年,向全省83所高校12.3万名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亿元,基本满足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春秋两季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1.6亿元,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1012.1万人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严格执行城镇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在各类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打击非法招生,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蒋笃运透露,为促进教育公平,省教育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筑起“4道屏障”: 

    ----大力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激发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培育教育新的增长极,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千方百计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村教育的经费投入,使教育事业在加快发展中求均衡,在均衡发展中求公平。今年,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建立教师对口交流制度,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鼓励城市公办学校中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

    ----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保障弱势群体正常就学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扩大覆盖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正常完成学业。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各类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的公正公平,从根本上给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教育环境、更加公平的受教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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