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10-01 19:13 【浏览字号: 来源:

省直有关厅(局、委),各省辖市财政局、教育局,各省属高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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