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还贷

2007-05-16 11:16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姓名:祁**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发送时间:2007-05-16 18:09:10     IP地址:218.28.254.*


问:
各位领导:
    我们是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06年贷了4000元的助学贷款,现在面临毕业,可是学校出台一政策,贷款的毕业生必须再毕业前还本金或五年利息。

    我们感到迷惑。贷款合同写的是毕业后生利息,即07年的7月1号。学校说这利息什么时候还钱学校再退。假如一年后我还钱,在到学校多交的 利息。

    现在我们刚实习,还在试用期,几百块,除吃住就没有了。还本金没有,还利息后就没吃的。我们很迷惑,请问这 政策是那单位或部门定的?学校是不会有这样的权利的,对吧。

    谢谢老师能在百忙中查阅。

    期待回复!
    一群迷惑的学生


答复: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采取的主要措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借款学生应按还款协议要求及时还款。但有些贷款毕业生的信用意识不强造成违约,学校才出台这一政策,贷款的毕业生必须再毕业前还本金或五年利息,可能是学校为督促学生按时还款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国家并无这种规定。因此,建议您就具体事宜与学校协商,或向您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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