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保密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保密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保证中招考试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国家保密局共同制定了《河南省中招保密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中招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中招考试的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考试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高中招生的公平公正,关系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地、各学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中招保密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中招保密工作,确保全省中招考试顺利进行。
二、健全组织。成立河南省中招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招保密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人员,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教育。按照“分级管理,分别负责”的原则,省基础教育教研室负责中考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各省辖市、县(市)教育局和保密局及有关学校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的中招试卷运送、保管、发放以及考务、评卷等保密工作负责。各地、各学校及有关单位要会同保密部门,采取措施,抓好涉考人员的保密教育,使所有涉考人员自觉做到思想重视、遵纪守法、操作规范、热情便民。
四、落实责任。要制定详细的中招保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岗位的保密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局长、各学校校长是当地或本校中招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校长及直接参与中招工作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立即向当地教育、保密部门报告。对隐匿、拖延报告的,要按照划定的职责追究相关人员和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中招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省中招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二 ○ ○ 六 年 六 月 二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