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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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 南 省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豫学位办〔2006〕2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现场报名点将报考人员单位、报考语种报送我办,汇总后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须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分数线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三、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7日9:00至17:00。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办法与时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8日—22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3月25日—30日
申请河南地区的学位授予单位报考者,于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http://hnwb.plaieu.cn/)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见附件1)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照相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报名资格: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我省一般只接受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在河南的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考试。工作单位在我省,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在外地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我省报名考试的报考者,必须经接受其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我省学位办同意(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已在我省备案),方可报名考试。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考者,必须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份考区报名考试。
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中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考生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使用,由省学位办存档。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
(三)考试报名材料。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4月2日将《考生资格审查表》一份,《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一份,一一对应收齐。考生报名清单,基本信息库及图像信息按语种(学科)以光盘形式报省学位办。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
(四)报名工作程序(见附件3)
(五)各学位授予单位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将报名方法通知有关报考者,力争使所有报考者通过网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错,及时修改。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现场报名前,各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06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其电子版届时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下载,并在报名现场发至每个报考者人手一份。
(六)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审查考生资格,省学位办审核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编排考场制发准考证,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中国语言文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经济学、法学和临床医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使用第四版本;俄语、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六、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教育部学位中心下达至我办和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从2006年起,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教育部学位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七、其它
1.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报考者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现场报名时收缴。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2.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和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别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有关数据汇总上报,和准考证发放等各环节的工作。
3.要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1.2006年河南省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及现场报名点单位、代码
2.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3.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程序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河南省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单位及现场报名点
(一)硕士单位名单
1.郑州大学 2.河南大学
3.河南师范大学 4.河南农业大学
5.河南理工大学 6.河南科技大学
7.河南中医学院 8.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9.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10.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11.河南工业大学 12.河南财经学院
13.新乡医学院 14.郑州轻工业学院
15.信阳师范学院
(二)现 场 报 名 点
4101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现场报名点(除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考生外,其余考生均应到此报名点报名)
4102 河南大学现场报名点(仅限本校考生)
4103 河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点(仅限本校考生)
附件2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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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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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照
片
(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 ||||||||||||||||||||||||||||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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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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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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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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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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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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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学士学位时间、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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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硕士学位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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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报考 |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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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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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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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 |
□ 工作单位所在地 省 □ 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 | |||||||||||||||||||||||||||||||||
(以上各项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 ||||||||||||||||||||||||||||||||||
审核意见(包括对报名资格、考试地点和考试语种的意见):
接受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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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一份交考生报名使用,由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3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学位办〔2006〕4号附件,可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学位办〔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还须根据学位办〔2006〕4号文件精神,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的意见。最后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二)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三)现场确认。程序及要求如下: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其中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罚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签字栏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