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敏任职的通知

2006-02-16 16:33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任 〔2006〕2号  
 

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李敏(女)为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列肖新生之后)。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