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10-01 19:13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毕指〔2005〕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保证2005年全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检查”)的顺利进行,根据豫毕指〔2005〕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政府关于“就业政策落实年”的部署,促进高校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改善高校就业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高校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高等教育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建结合、重在提高”的方针。坚持学校自我检查与政府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简便与实用,效率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导向性、指导性、监控性、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检查内容
  2003年以来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等发布的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依据豫毕指〔2005〕7号文件的要求开展。
  四、检查步骤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普查(2005年10月27-11月6日)。由检查组到所有高校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学校情况汇报,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按照检查项目要求逐项打分(见附件2),并出具反馈报告(见附件3)。第二阶段,整改(2005年11月7日-12月7日)。各高校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12月10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第三阶段,复查(时间另行通知)。我厅将根据各高校整改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复查。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向教育部、省政府汇报后,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并作为考核领导政绩、制订招生计划、年度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得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公开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厅学生处。同时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高校(见附件5)进行检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371-65506492、65998394。
  联系人:张军政、苗香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蒋笃运(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李文成(教育厅副厅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成员:刁玉华(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王亚洲(教育厅政法处处长)刘湘平(教育厅人事处处长)丁松林(教育厅组干处处长)金法(教育厅发规处处长)陈鸣(教育厅财务处处长)贾修国(教育厅高教处处长)石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吕冰(教育厅学生处调研员、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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