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罗士喜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5-02-16 14:21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任 (2005)7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学院、许昌学院:

  鉴于建立平顶山学院(本科),撤消平顶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罗士喜为平顶山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清廉为平顶山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许昌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谷永涛为平顶山学院副院长。

  原任平顶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副校长职务自行免除。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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