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2004-09-10 16:5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部

教财[2000]22号

  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

  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为3349.04亿元,比上年的2949.06亿元增长13.5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2287.18亿元,比上年的2032.45亿元增长12.53%。

  二、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

  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1815.76亿元,比上年的1565.59亿元增长15.98%。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14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8%,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0.1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1999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414.78元,比上年的370.79元增长11.86%,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345.77元,比上年的305.62元增长13.13%。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29.55%)。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39.63元,比上年的610.65元增长4.7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08.58元,比上年的478.25元增长6.34%。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17.99%)。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69.31元,比上年的1248.25元增长1.69%。增长最快的是海南省(21.8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04.10元,比上年的1113.67元增长8.12%。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38.41%)。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201.24元,比上年的6775.19元增长6.29%。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35.32%)。

  3.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1999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35.72元,比上年的34.35元增长3.99%,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4.01元,比上年的23.02元增长4.30%。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 (85.41%)。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76.97元,比上年的79.82元下降3.57%,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44.15元,比上年的47.00元下降6.06%。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51.95%)。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7.22元,比上年的227.69元下降0.21%。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海南省(47.3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8.58元,比上年的207.21元增长10.3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83.81%)。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962.37元,比上年的2892.65元增长2.41%。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73.62%)。

  三、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按财政支出扣除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1999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4.49%,比上年的15.32%减少了0.83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四、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据统计,1999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1911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79%,比上年的2.55%增加0.24个百分点。

  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通过贯彻《教育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政府教育投入总量继续增加,但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所下降,一些省、自治区已连续几年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附件: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

二OOO年十一月三日

  注:1、公告中所列教育经费数据以教育经费统计口径为准,包括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所支出的经费,不包括党政工团的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和军事院校的经费。

  2、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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